參賽類別 | 獎項評級 | 參加資格 | 參加辦法

2012年度優質建築大獎現已接受提名,共設有以下六大類別:

類別

提名資格

1) 香港住宅項目 (單幢)
  • 提名項目必須為單幢建築,而不是綜合項目的一部分。
  • 參賽項目的主要用途必須為住宅用途。
2) 香港住宅項目 (多幢)
  • 提名項目必須為多幢建築的綜合項目
  • 提名項目的主要用途必須為住宅用途。
3) 香港非住宅項目 (新項目)
  • 提名項目的主要用途必須為非住宅用途或包括非住宅用途
4) 香港非住宅項目 (翻新及活化項目)
  • 提名項目必須完成為結構或公共設施的翻新、重建或活化等工程
  • 提名項目的主要用途必須為非住宅用途
5) 境外建築項目 (住宅)
  • 提名項目必須位於香港境外
  • 提名項目的主要用途必須為住宅用途
  • 項目必須由項目團隊提名
  • 參賽項目中的其中一名成員(必須為七大團隊成員之一員)必須為2012年度優質建築大獎其中九大主辦團體及商會之一的合資格會員。
6) 境外建築項目 (非住宅)
  • 提名項目必須位於香港境外
  • 提名項目的主要用途必須為非住宅用途
  • 項目必須由項目團隊提名
  • 參賽項目中的其中一名成員(必須為七大團隊成員之一員)必須為2012年度優質建築大獎其中九大主辦團體及商會之一的合資格會員。

*所有參賽項目必須於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