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分類

今年的「優質建築大獎」將會分為兩個類別:

  • 住宅樓宇
  • 非住宅樓宇

參賽程序

參加者需要填寫及簽署一份參加表格,並且連同相關的圖表、相片、文件以及資料寄回2004年度優質建築大獎秘書處,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02-8號集成中心27樓2712室。(電話:852-2372-0090) 截止日期為2004年3月31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正,逾時申請將不會受理。

參賽項目的評審工作將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參賽項目將根據下列的十項準則而被評分。評審委員會選出入圍的項目,並且進行實地考察。第二階段,評審委員會於每一個類別選出三名決賽入圍者。入圍者須要向評審委員作出項目介紹,評審委員則會為住宅樓宇及非住宅樓宇類別各選出一個優質建築大獎。十項評分準則為:

  1. 品質
  2. 整體合作性
  3. 設計
  4. 創新
  5. 成本效益
  6. 環保及可持續性
  7. 安全、健康及衛生
  8. 項目管理
  9. 社會意識;以及
  10. 顧客滿意度

比賽結果及頒獎儀式將於2004年7月16日的優質建築大獎頒獎晚宴中公布及舉行。

參加資格

  1. 參選項目必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內,但並無大小、種類以及成本的限制。
  2. 參選的項目必須於2001年1月1日及2003年6月30日期間完成,並獲得相關機構發出的證明書。
  3. 綜合樓宇需要以整個項目參賽。
  4. 參賽隊伍可自行選擇綜合樓宇參加住宅樓宇或非住宅樓宇的類別,但須得到籌委會的批准。
  5. 參賽隊伍可同時以不同的項目參賽。
  6. 籌委會保留決定參賽資格的最終權力。

參加表格格式

  • 1) 所有參加表格及資料(包括文字及其他補充資料),必須釘裝於面積A3(即420毫米闊x 297毫米高)的小冊子內,方可呈交。

  • 2) 所有參加表格及文字內容必須以英文撰寫。為能有效展示參賽項目的特點,參加隊伍可以把以下補充資料以附件形式與參加表格一同呈交:
    - 圖畫;
    - 相片;
    - 平面圖;
    - 圖表及數據表;及
    - 總計劃表。

  • 3) 參賽隊伍用以闡述以下十項評分準則之文字上限為10,000字:
    - 品質;
    - 整體合作性;
    - 設計;
    - 創新;
    - 成本效益;
    - 環保及可持續性;
    - 安全、健康及衛生;
    - 項目管理;
    - 社會意識;及
    - 顧客滿意度。

  • 4) 每個參賽項目所提交之所有補充資料以20頁為限(以A3面積文件計算)。

  • 5) 每個參賽隊伍必須一併呈交共11份釘裝於A3小冊子上之參賽資料,並呈交一份軟件備份(可以DVD、VCD、CD-ROM等形式呈交)。

  • 6) 本比賽籌備委員會保留以文件或電子方式複製、印刷及出版所有呈交資料的權利,以供與是次比賽有關之場合使用。

註:所有獲取的資料皆絕對保密及只會用作是次比賽之用。

有關2004年度優質建築大獎的資料
有關評審委員會的資料
有關評審準則的資料
下載參加表格